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司法厅
关于2009年全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
(人民警察)职位调整的公告
因部分职位报考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未达到5:1,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、四川省人事厅、四川省司法厅《关于2009年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的公告》规定,现就职位调整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对报考人数5人以上但未达到5:1开考比例的职位,原则上按报考人数与录用名额5:1的比例重新确定录用名额。
二、对职位要求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合并,合并后的职位按报考人数与录用名额5:1的比例重新确定录用名额。
三、对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且难以合并或调整的职位予以取消,对该职位的报考人员调整到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职位,如不同意调整的,相关报名费用由四川人事考试网退还考生。
四、对监狱劳教单位特别急需的罪犯教育管理、医务管理、生产技术管理等特殊专业职位,报考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未达到5:1的,按调整后的开考比例重新确定录用名额。
五、对无人报考的职位予以取消。
附件:2009年全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职位调整情况表
二○○九年四月十四日